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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居家監禁突喝停 總檢察署稱特赦令解釋須釐清

巫統6日代納吉繳清令吉划5,000萬罰款、高等法院也允許居家監禁,但馬來西亞總檢察署以特赦令與法院命令解釋有疑義為由暫緩安排,納吉當晚重回加影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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飄揚的馬來西亞國旗示意圖
示意圖(圖/Freepik)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原本可望於6日由監獄轉為居家監禁,却在最後關頭生變。馬國總檢察署(AGC)6日發表聲明,以國家元首有條件特赦令及法院命令的法律解釋仍有疑義為由,暫緩居家監禁安排,納吉當晚重回加影監獄(Kajang Prison)。就在同日稍早,巫統(UMNO)才剩代他繳清特赦條件要求的令吉划5,000萬罰款。

總檢察署喝停:特赦令與法院命令須釐清

根據路透社報導,總檢察署在6日稍晚發出3頁聲明,表示居家監禁安排應「暫時中止」,直到進一步調查與釐清為止。《馬來郵報》(Malay Mail)指出,總檢察署強調此舉並非要挑戰或推翻最高元首的赦令,但認為此案「史無前例」。

《馬來郵報》報導,總檢察署對繳清罰款的法律效果提出兩種解讀:一是罰款只了結金錢部分,刑期仍要執行至2028年8月23日,居家監禁只是服刑方式的替代;二是繳清罰款已使SRC案刑罰全部完成,特赦即全面生效。總檢察署也表示,高等法院發出的「繳罰釋放令」效力需要進一步審視。

一日內的劇烈轉折

  • 吉隆坡高等法院發出命令,允許納吉以居家監禁方式服完餘刑(《馬來郵報》、路透社)。
  • 巫統秘書長阿斯拉夫(Asyraf Wajdi Dusuki)表示,已在高等法院繳清令吉划5,000萬(約1,230萬美元)罰款(美聯社、《馬來郵報》)。
  • 美聯社報導,警方自清晨起在納吉位於吉隆坡的住宅外部署並封鎖道路。
  • 《馬來郵報》指納吉約下午2時37分在多輛車隊止護下離開監獄;交通部長陸兆福(Anthony Loke)則表示他只是暫時外出接受預約的牙科檢查(路透社)。
  • 總檢察署發表聲明暫緩居家監禁,當晚一輛相信載有納吉的車輛駛回加影監獄(《馬來郵報》)。

納吉的律師法漢(Muhammad Farhan Muhammad Shafee)先前表示,律師團會將高等法院命令送交監獄執行。路透社指出,納吉的律師未立即回應總署暫緩一事。

安華:不認同巫統代繳罰款 但尊重法律程序

美聯社引述馬國國營通訊社(Bernama)報導,首相安華(Anwar Ibrahim)表示不贊同巫統代繳罰款,認為可能就大規模貪腐問題傳遞錯誤訊息,但也承認這是該黨的權利。路透社指出,安華所屬的希望聯盟(Pakatan Harapan)反對寬待納吉,與同屬團結政府的巫統立場相左;交通部長陸兆福曾表態,若納吉開始居家監禁,他將辞去內閣職務。路透社也提到,安華曾表示若內部裂痕加深可能提前大選,下屆大選預計於2028年初舉行。

背景:SRC案減刑與一馬案上訴

時間 事件
2020年 SRC國際公司案(涉及令吉划4,200萬)7項罪名成立,判刹12年、罰款令吉划2.1億
2022年8月 聯邦法院維持定罪,納吉入獄服刑
2024年1月 赦免委員會將刑期減半為6年、罰款降至令吉划5,000萬
2025年12月 一馬公司(1MDB)案貪污及洗錢罪名成立,另判刹15年,目前上訴中
2026年9月 最高元首依布拉欣蘇丹(Sultan Ibrahim Iskandar)給予有條件特赦,允許居家監禁至2028年8月23日

以上資訊綜合自美聯社與《馬來郵報》報導。美聯社指出,若一馬案上訴失敗,納吉在服完現有刑期後可能還需再服15年刑;居家監禁安排也僅涵蓋SRC案刑期。

後續觀察

納吉將留在監獄中,等待總檢察署審視特赦令、罰款繳納與法院命令的法律效力。總檢察署的釐清結果、納吉陣營是否訴諸法律行動,以及巫統與希盟在團結政府內的張力是否升高,將是馬國政局近期焦點。

※本文資訊整理自各國際媒體截至台灣時間 11月7日 10:58 的報導,後續發展可能持續更新。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