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氣候計畫新分析:進展不足,COP28必須立即採取行動

國家氣候計畫新分析:進展不足,COP28必須立即採取行動

國際新聞中心記者林棋凡/編譯

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UNFCCC COP28) 11 月 14 日報導指出,根據聯合國氣候變遷的一份新報告發現,國家氣候行動計畫仍不足以將全球氣溫上升限制在攝氏 1.5 度以內並實現《巴黎協定》的目標。

報告顯示,儘管一些國家加強了努力,但現在仍需要採取更多行動,以進一步降低世界排放軌跡,避免氣候變遷造成最嚴重的影響。

圖說: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的最新科學研究表明,到 2030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需要比 2019 年的水準減少 43%。圖/翻攝自COP28官方臉書

「今天的報告顯示,各國政府正在共同採取初步措施來避免氣候危機。這表明為什麼各國政府必須在杜拜舉行的第 28 次締約方會議上大步前進,才能走上正軌。」聯合國氣候變遷執行秘書西蒙·斯蒂爾 (Simon Stiell) 表示。 「這意味著 COP28 必定是一個明顯的轉捩點。各國政府不僅必須就將採取哪些更強有力的氣候行動達成一致,而且還必須開始展示如何具體實施這些行動。”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的最新科學研究表明,到 2030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需要比 2019 年的水準減少 43%。這對於本世紀末將氣溫上升限制在 1.5 攝氏度並避免氣候變遷最嚴重的影響(包括更頻繁和更嚴重的乾旱、熱浪和降雨)至關重要。

聯合國氣候變遷組織分析了《巴黎協定》195 個締約方的國家自主貢獻,包括截至2023 年9 月25 日提交的20 個新的或更新的國家自主貢獻。根據去年的分析結果,今天的報告顯示,雖然2030 年之後排放量不再增加,與 2019 年的水平相比,它們仍然沒有展現出科學認為這十年間所必需的快速下降趨勢。

如果最新的國家自主貢獻得以實施,目前的承諾將比 2010 年的水準增加約 8.8% 的排放量。這比去年的評估略有改善,去年的評估發現,到 2030 年,各國的排放量將比 2010 年的水準增加 10.6%。

到 2030 年,排放量預計將比 2019 年的水準減少 2%,這凸顯出全球排放量將在這十年內達到高峰。

報告稱,為了在2030年之前實現排放峰值,「需要落實國家自主貢獻的條件要素,這主要取決於獲得更多的財政資源、技術轉移和技術合作以及能力建設支援;以及基於市場的機制的可用性。”

「利用全球盤點提前規劃,我們可以讓 COP28 成為遊戲規則的改變者。並為兩年的氣候行動激增提供跳板,」斯蒂爾說。 「我們需要重建對巴黎進程的信任。這意味著兌現所有承諾,特別是金融方面的承諾,而金融是氣候行動的重要推動者。並確保我們增強各地對氣候影響的抵禦能力。”

長期低排放發展策略

今天也發布了第二份關於聯合國氣候變遷報告中的長期低排放發展策略,研究了各國在本世紀中葉或前後過渡到淨零排放的計畫。報告指出,如果所有長期策略都按時全面實施,這些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到2050年可能會比2019年減少約63%。

目前的長期策略(代表《巴黎協定》的75 個締約方)佔全球GDP 的87%、2019 年全球人口的68%、以及2019 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77% 左右。這是一個強烈的訊號,顯示世界開始以淨零排放為目標。然而,報告指出,許多淨零目標仍然不確定,並延遲到未來現在需要採取的關鍵行動。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8)將於今年11月30日至12月12日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杜拜舉行。

 

圖說:外交部發布「寶島綠色行動」(Green Action Taiwan)影片,闡述台灣在節能減碳上的具體行動。圖 /擷取自外交部臉書

關於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 (UNFCCC)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 (UNFCCC) 擁有 198 個締約方,幾乎實現了普遍會員制,並且是 1997 年《京都議定書》和 2015 年《巴黎氣候變遷協定》的母條約。 《巴黎協定》的主要目標是將本世紀全球平均氣溫上升幅度控制在攝氏2度以下,並推動將氣溫上升幅度進一步限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1.5攝氏度以內。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下所有協議的最終目標是在生態系統自然適應並實現永續發展的時間框架內,將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穩定在防止人類對氣候系統造成危險干擾的程度。

*林棋凡 (品傳媒國際新聞中心主編),正式獲得2023年於杜拜舉辦的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 COP28-藍區(Blue Zone)之官方授權採訪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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