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議員張志豪9月1日在總質詢中,就基層警消勤務安全提出質詢,聚焦「電擊器(電擊槍)配賦不足與使用率偏低」問題,籲請市府正視第一線員警執勤安全,並提出具體改善建議。
張志豪指出,自113年至今年8月20日,臺北市警消在執行勤務時遭民眾攻擊案件累計高達297件,平均約每三天即發生一起,顯示第一線同仁長期暴露於執勤風險之中。張志豪進一步說明,目前臺北市外勤員警共6,854人,惟截至今年8月24日,全市電擊槍僅有1,224枝,平均約5.6人才配有一枝;且近三年(113至115年)警察局未再添購新槍,電擊槍目前仍屬「共同裝備」而非「個人裝備」,是否攜行仍須由勤務主管視情況決定。
張志豪以韓國、美國、新加坡等國經驗為例說明,電擊槍作為非致命性制伏裝備,在國際間已廣泛用於維護警民雙方安全,例如南韓於2023年首爾地鐵隨機殺人案後,積極擴大第一線員警使用電擊槍與槍械的授權,並配套「盡職免責」制度;新加坡則將電擊槍列為前線警員標準核心裝備。
張志豪指出,臺北市近三年電擊槍實際擊發次數僅4次,自106年採購迄今,累計開火僅10次,顯示即便配發,基層同仁仍因擔憂比例原則、究責與國賠疑慮而不敢使用。至於有同仁曾提到重量問題,他也表示依照警察局提供資料,電擊槍淨重為0.379kg,加上巡邏標準配備總計6.71 kg的負重,應非同仁難以負擔之重量。
張志豪表示,臺北市目前擁有大型運動場館及捷運等高密度公共運輸系統,一旦發生突發暴力事件,現行裝備量能恐難因應。因此,張志豪提出四項建議:
一、於人流密集場館周邊優先升級維安裝備配置,市府可視中央補助狀況自行編列預算補齊;
二、由市府成立法律支援團隊,協助降低基層同仁使用裝備時的究責疑慮;
三、簡化電擊槍領用流程,逐步推動個人標準配備;
四、加強實戰模擬演練,提升同仁使用時機與方式的判斷能力。
張志豪最後呼籲,臺北市身為首善之區,應在基層員警執勤安全議題上展現積極作為,具體評估將電擊槍列為外勤員警個人標準配備的可行性與時程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