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邦通信委員會釐清衛星政策 太空活動免環保法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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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意圖

商傳媒|林昭衡/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今日規劃進一步釐清,太空相關活動將不再受到美國《國家環境政策法》(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 NEPA)的規範。這項舉動代表衛星發射與營運的審查流程可能大幅簡化。

根據《Progressive Policy Institute》的報導,自1980年代以來,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這個負責規範美國國內和國際通訊的獨立政府機構,在衛星發照事務上,已享有《國家環境政策法》(NEPA),這項要求聯邦機構評估其行動對環境潛在影響的法律,所提供的「類別豁免」。這類豁免通常能讓衛星相關活動免於冗長標準審查程序的約束。在過去,聯邦機構若認定某項活動通常不會對人類環境產生重大影響,便可授予類別豁免。一份2014年的審查報告估計,約95%的《國家環境政策法》分析都屬於這類豁免活動。

然而,今天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計畫更進一步,聲明太空活動不構成2023年《財政責任法》(Fiscal Responsibility Act)中新定義的「重大聯邦行動」,因此完全不受《國家環境政策法》的約束。該法將「重大聯邦行動」定義為「執行該行動的機構確定受到實質聯邦控制和責任的行動」。此外,若非聯邦行動沒有聯邦資金且聯邦機構無法控制其結果,則不被視為重大聯邦行動。

由於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僅授權衛星使用頻譜,並未提供資金或控制其營運,此項認定符合更新後的法規精神。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也援引了一項長期存在的豁免條款,適用於在美國境外進行且影響完全在「美國司法管轄權之外」的活動。不過,由於越來越多研究指出衛星重返地球大氣層可能對環境造成影響,此豁免條款的適用性仍存在一些模糊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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