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曉菁 攝影/黃威彬
名下明明有好幾筆土地,地價稅卻只收到一張稅單,是不是稅務局漏寄了?每年11月是地價稅開徵期間,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期有民眾因持有多筆土地,卻只收到一張地價稅稅單,擔心其他土地未被列入課稅。事實上,地價稅採取「總歸戶制」,同一人在同一縣市持有多筆應稅土地,原則上會合併計算稅額,並核發一張稅單。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指出,地價稅與房屋稅的課徵方式不同。地價稅是以土地所有權人為歸戶對象,將其在同一直轄市或同一縣市內持有的應稅土地合併計算,再依規定核定應繳稅額。因此,即使名下有多筆土地,只要位於同一縣市,原則上不會每筆土地各寄一張地價稅稅單。
舉例來說,假設A先生在台中市西屯區、北屯區及南屯區各持有一筆應稅土地,雖然土地分布在不同行政區,但都位於台中市轄內,地價稅仍會依總歸戶規定合併計算,原則上只收到一張稅單。
不過,總歸戶的範圍是同一直轄市或縣市,並非全國土地全部合併計算。若民眾同時在台中市與彰化縣持有應稅土地,兩地的地價稅仍會由各自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依規定辦理,不會合併成一張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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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房屋稅,則採按戶課徵方式,每戶房屋分別核發稅單,與地價稅依土地所有權人及縣市範圍歸戶的制度不同。因此,民眾即使同時持有多筆土地與多戶房屋,也不能直接用房屋稅的開單方式來判斷地價稅是否漏寄。
稅務局提醒,收到地價稅稅單後,應先查看隨附的課稅土地清單,逐一核對土地所在地段、地號及筆數,確認是否與自己實際持有的應稅土地相符。
如果清單內容正確,代表相關土地已依規定列入課稅,無須因為持有多筆土地卻只收到一張稅單,就另外申請補發。若發現土地資料有疑問,則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洽詢確認。
稅務局也提醒,民眾繳納地價稅前,除了確認稅額,也應留意稅單所列土地資料,避免因不了解總歸戶制度而誤以為稅單漏寄,或重複辦理補發及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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