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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義民廟及六房媽文物獲指定古物 守護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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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雲林縣文觀處111年底召開古物組文化資產審議會,決議指定六房媽會「六房天上聖母執事牌2對、龍頭仗1對、衡仗1對」,以及北港義民廟「大清皇恩寵賜旌義眾魂同塋碑、德化窯青花山水人物三足爐、東溪窯米白釉三足爐、同治五年款義民香位牌」與「官服義民爺公像」等5件,共13件為本縣一般古物。

文觀處指出,六房媽會自108年起,即提送「六房天上聖母儀仗組」之提報表至縣府,然當時因本案文物尚有部份文資價值需透過調查研究釐清,無法貿然指定,暫時將其歸類為「列冊追蹤文物」。而後,縣府協助六房媽會爭取到文資局109年的文物調查研究補助,並委託研究六房媽過爐文化多年的雲科大徐雨村助理教授,完成第一階段文物普查表、第二階段調查研究等文資價值評估,終於在111年底的古物審議會上,將其中請領時期之六房天上聖母執事牌、龍頭仗、衡仗1組8件指定為一般古物。

北港義民廟自107年起,即以自費、縣府部份補助方式,完成第一階段的文物普查。109年經由縣府協助,成功爭取文資局補助,並委託逢甲大學針對文物普查階段具有文資潛力的文物進行第二階段調查研究。北港義民廟的成立,主要起於清領時期中南部兩件重大的抗官民變事件,第一件是發生於乾隆51年至53年(西元1786-1788年)的「林爽文事件」;第二件是發生於清咸豐、同治年間(西元1862-1863年)的「戴潮春事件」。因本次指定的5件古物,年代與北港義民爺信仰的重要事件與變遷相互呼應,故獲審議委員同意指定為一般古物。
   
文觀處長陳璧君表示,六房媽1組8件古物,都是清代流傳至今的文物。執事牌等2對4支,是光緒15年(1889)由嘉義他里霧堡埔?崙庄(約在今雲林縣大埤鄉豐岡村)徐德欽之弟徐德新贈送給六房媽;衡仗、龍頭仗等2對4支,是光緒20年(1894)由增生黃松齡敬獻;因為六房媽長期以「有神無廟」的方式,在雲林各個庄頭的紅壇輪流接受祭祀,與一般廟宇相比,較不容易有文物能夠長期繼承,這8件六房媽古物,能夠從清代流傳至今,可謂相當難得。此外,北港義民廟5件古物,「大清皇恩寵賜旌義眾魂同塋碑、德化窯青花山水人物三足爐、同治五年款義民香位牌、東溪窯米白釉三足爐」,見證北港義民爺信仰從清乾隆至光緒與林爽文及戴潮春事件的變遷與映證,而「官服義民爺公像」則反映日治時期義民爺信仰在北港地區的崇聖地位,從英靈轉變為信徒心中理想的武官形象。

縣長張麗善也說,「雲林六房媽過爐」是國家重要民俗,「北港義民廟」為縣定古蹟,不管是六房媽會或北港義民廟,對維護其信仰之有形、無形文化資產,均相當用心,更展現本縣對文化資產保存的決心與努力,恭喜六房媽會及北港義民廟共13件文物獲得審議委員的肯定,榮獲指定一般古物,縣府將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鼓勵及協助各保存單位辦理各項一般古物之維護修復、推廣活化、數位化建檔及展藏保存等工作,為厚植本縣文化能量一起努力。

圖說:文化資產審議會指定六房媽會以及北港義民廟共13件為本縣一般古物,守護寶貴文化資產。(記者陳昭宗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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