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曉菁
桃園舊城老屋未來多了一種活化方式!桃園市政府日前正式公告桃園舊城區為「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未來符合條件的特色老屋,可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設立民宿,盼能引導旅客從「白天造訪、傍晚離去」轉變為「多住一晚」,深入感受桃園舊城的生活風格,進一步帶動周邊文化、餐飲與商業消費。
根據桃園市觀光旅遊局公告,此次劃定範圍以景福宮及桃園火車站周邊為核心,北至三民路、南至建國路、西至民族路,東側則至朝陽街、東國街、安東街及春日路沿線,在公告範圍內符合相關條件的老屋,未來可依法申設民宿。

桃園市觀旅局表示,舊城區過去部分老屋建築特色與精美立面長期被商業招牌及廣告物遮蔽,為了讓屋主願意將建築原有工藝特色重現,提升整體街區美感,並營造成為城市的風光,公告範圍內有條件開放老屋申設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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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對象包括參與「桃園市桃園區景福宮周邊立面整修工程案」或「桃園市老屋再生活化補助計畫」,並經市府核定者。另外,屋齡超過40年,且具備建築風格、連續性特徵、立面與山牆裝飾特色及傳統材質工法等老屋特色,經審查通過者,也可申設民宿。
除了單純將老屋改為住宿空間,市府也鼓勵當地屋主發展「店鋪+民宿」的複合經營模式,將咖啡、餐飲、文創及手作等在地店鋪與住宿結合,增加老屋的利用方式。

桃園市觀旅局長陳靜芳表示,希望藉由特色老屋住宿,打造結合「宿、食、遊」的旅遊體驗,讓旅客從過去白天造訪、傍晚離開,轉為在桃園舊城多停留一晚,進一步帶動周邊文化、餐飲及商業消費。
桃園市政府近年也持續推動舊城區環境及老屋改善,包括景福宮人本改造、景福宮周邊立面修復、通學步道,以及老屋活化輔導等,希望改善街區環境及既有老屋使用情況。
觀旅局表示,此次將桃園舊城區公告為「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希望透過特色老屋申設民宿,增加既有建築活化利用的可能性,同時結合當地歷史、文化及商業活動,帶動舊城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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