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嘉賢簽署乾淨選舉自律公約! 十項具體事項公開自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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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魏嘉賢簽署乾淨選舉自律公約 十項具體事項公開自我要求

【記者蔡富丞/綜合報導】花蓮縣長參選人魏嘉賢今(9月6日)上午在競選總部舉行記者會,當場簽署一份共十項的「乾淨選舉自律公約」,並公開邀請花蓮各級候選人一起簽署。公約電子檔同日於其臉書粉絲專頁公布,供各陣營自行下載簽署。

魏嘉賢說明發起的緣由:前陣子有人指花蓮的選票是買來的,「雖然我們不可否認有少數個案,但這次選舉我相信花蓮人會按照自己的意志,審視每個候選人的政策,做出自己的選擇。」他表示,希望藉這份公約,讓花蓮各級候選人一起向外界示範,選舉可以是乾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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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魏嘉賢簽署乾淨選舉自律公約 十項具體事項公開自我要求

記者會邀請三位花蓮在地律師到場,就選罷法四個主題向與會者說明:賄選的認定與常見樣態、民意調查發布依法應載明的事項、以人工智慧變造影音與散布不實訊息的法律責任,以及檢舉管道。三位分別為執業近二十年、專長領域包括選舉訴訟的林政雄律師,執業十九年、專長刑事辯護與行政訴訟的籃健銘律師,以及甫執業的年輕律師林耕樂。

公約十項涵蓋四個面向:金錢與物品(不買票、贈品自我節制並留存採購與發放紀錄、不接受境外資源);人員(志工與工作人員配戴識別、背心編號控管,不騷擾其他候選人之團隊與家屬、不毀損其文宣看板);訊息(不以人工智慧變造他人影音、使用他人肖像先取得同意、民調發布完整揭露);以及選後善後(文宣具名並於投票日後七日內清除、發現賄選情事循法定途徑交由檢察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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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魏嘉賢簽署乾淨選舉自律公約 十項具體事項公開自我要求

就其中的民意調查一項,魏嘉賢在會中提出公開邀請:「我們在這邊,誠摯邀請所有候選人及受委託機構,一起公布各項民調細節,包括抽取樣本對象、抽樣方式、提問內容、交叉比對分析數據等,而這些數據我們隨時都能開誠佈公,絕對經得起檢驗。」

他並提醒,中秋節將至,選舉年的節慶送禮容易觸及法律邊界,呼籲鄉親與各陣營都留意相關規定。

就民眾如何因應,魏嘉賢呼籲,若遇有人以財物交換選票,可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接通後按4,檢舉人身分依《鼓勵檢舉妨害選舉要點》第八點規定全程保密;依同要點第三點,縣(市)長選舉之檢舉獎金最高得新臺幣五百萬元(實際核給依該要點所定條件認定)。

魏嘉賢表示,公約現場備有紙本供索取,「今天在場的每一位,都可以拿一份回去。接下來這幾個月,看我有沒有做到。」

原始新聞來源 魏嘉賢簽署乾淨選舉自律公約! 十項具體事項公開自我要求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