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業公告第94次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毒駕累犯者有13名,酒駕及拒測累犯者有17名,合計30名;北市警交大配合裁決所於網站公告累犯名單,盼透過資訊公開與社會監督,提升嚇阻效果。
統計115年1月至8月計取締酒(毒)駕7,265件,其中酒(毒)駕累犯計381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及第5項規定,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者,除公布姓名、照片等個資外,將面臨高額罰鍰且無上限,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未來新修正之道路通管理處罰條例施行後,針對毒駕者,初犯即處汽車15萬、機車12萬、拒測27萬,累犯並每次再加罰9萬、拒測累犯並再加罰18萬且無上限,車輛並均沒入、駕駛執照並吊銷。
為貫徹「酒駕零容忍、毒駕零寬貸」之執法立場,北市警局呼籲民眾酒後或施用毒品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切勿以身試法。北市警局將持續規劃各項取締專案及路檢勤務,展現打擊酒(毒)駕之決心,守護市民安全的交通環境。


原始新聞來源 北市警局公布酒 毒 駕8月份累犯名單 臺灣郵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