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曉菁
為加速都市更新、強化建築安全,新竹市政府持續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政策。根據市府都發處統計,截至今年4月底,新竹市危老重建申請案件已突破250件,且核定案件達232件,居全國非六都之冠,反映民眾對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的高度重視。
新竹市長高虹安表示,危老重建不僅是更新建築外觀,更重要的是提升居住安全與城市整體韌性。她強調,市府將持續透過簡化行政流程、強化輔導機制與提供專業協助,協助民眾推動老舊建築更新,打造更安全、宜居的生活環境。
都發處處長蘇文彬也指出,危老重建制度具備審查流程相對簡便、效率較高等特性,以行政審查為主,有助加速老舊建物更新,同時改善都市景觀與公共安全。近年在市府積極宣導與輔導下,民眾申請意願明顯提升,帶動整體都市更新動能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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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處進一步說明,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規定,適用對象為都市計畫範圍內、未具文化資產價值之合法建築物,並符合經主管機關認定具危險性、經結構安全評估未達最低標準、或屋齡達30年以上且耐震能力不足並評估改善不具效益等情形。
都發處也提醒,除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危險建物外,其餘建築於申請重建前不得擅自拆除,否則可能影響後續申請資格,民眾應依規定審慎評估並辦理相關程序,以保障自身權益。
此外,危老重建條例現行適用期限至明年(2027)5月31日止。都發處呼籲,有意申請的民眾與社區把握政策時程及相關獎勵措施,及早整合並提出申請,加速改善居住安全與環境品質。
最後,都發處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制度宣導、專業輔導及行政流程簡化等方式,協助民眾推動重建作業,逐步打造更安全、宜居且具韌性的城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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