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創腥聞燒不停 鄭瑞崙律師:網友轉傳恐涉刑責

群創腥聞燒不停 鄭瑞崙律師:網友轉傳恐涉刑責

記者謝振維/綜合報導

群創已婚處長自爆「爽吃3女」風波不斷延燒,除了毀滅式公開承認偷吃外,還將3名廠商女業務的姓名、電話及相處過程公開,瞬間在網路上炸開,各大網站討論區及平台瘋傳相關訊息。對此,律師鄭瑞崙提醒,不管是這名處長自行PO文或是正宮發的,就涉嫌妨害電腦使用罪、毀謗罪,就連網友轉傳也可能涉及相關罪責。

圖說:群創已婚處長自爆「爽吃3女」風波不斷延燒,除了毀滅式公開承認偷吃外,還將3名廠商女業務的姓名、電話及相處過程公開,瞬間在網路上炸開。圖/翻攝自群創光電官網

鄭瑞崙律師表示,若該文是正宮未經許男同意發的,就涉及妨害電腦使用罪,另外這名處長的發文,因為有公開3名女子的姓名、電話等個人資訊,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6條第1項、第15條、第16條、第19條、第20條第1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21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妨害電腦使用部分,據《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還有刑法的毀謗罪。

圖說:鄭瑞崙律師也提醒若是網友截圖轉傳,也是同樣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不可不慎,誤觸法網。圖/鄭瑞崙律師提供

以群創這件桃色風波來看,該處長16日發文表示,他跟妻子結婚多年但價值觀落差太大、無法溝通,因此多年以來都跟公司供應商、客戶亂搞男女關係,時間還會重疊並持續至今,「我對不起公司,利用職務之便,知道那些供應商為了打探公司消息用身體來換取資訊」。並列出3名女子,分別為一名離婚單親媽嗎、兩名已婚有孩子的人妻,並詳細說明與3女的情趣事項,還透露會以上課、出差兩天一夜等方式外遇,「我同時欺騙多人跟不從人同時交往,我很該死,上面電話都是真的,都可以打去問」。

雖然現在該處長、3名女子事後都將臉書關閉,未對外再說明,不過臉書文已在網路不斷流傳,鄭瑞崙律師也提醒若是網友截圖轉傳,也是同樣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不可不慎,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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