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傳媒/綜合外電報導〕南韓共同民主黨議員鄭泰浩(Jeong Tae-ho)日前提出《數位資產市場及數位資產業法》草案,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在法律生效後1年內,依新標準重新審查所有已上架的數位資產;對投資人保護或市場秩序構成重大威脅的高風險資產,則須在6個月內優先審查,未通過者必須啟動終止交易支援(下架)程序。草案於10月29日提交國會,南韓媒體於11月1日至2日(台灣時間)相繼報導,若完成立法,南韓各交易所的上架幣種將面臨全面檢視。
重點摘要:南韓新草案要求交易所在法律生效1年內重審全部已上架資產、高風險資產6個月內優先審查,並須設立獨立的交易支援審查委員會。幣種若遭下架,交易所必須事前公告並給用戶賣出或轉出的時間。
南韓上架幣重審草案:既有資產1年內重審、高風險6個月優先
根據南韓加密媒體Bloomingbit報導,草案規定,法律生效時已在交易的資產,初期先視為合法取得交易支援,但仍須在1年內依新標準通過「維持審查」;對投資人保護或市場秩序有重大威脅的資產,則要在法律生效後6個月內優先審查。
TokenPost也指出,兩個審查期限都從法律生效日起算,而非10月29日的提案日;資產若不符合草案的繼續支援條件,交易所必須啟動終止交易支援的程序,並讓用戶有機會賣出或轉出持有的資產。
| 條文重點 | 內容 |
|---|---|
| 既有上架資產 | 法律生效後1年內完成維持審查 |
| 高風險資產 | 法律生效後6個月內優先審查 |
| 下架事由 | 發行文件不實記載、重大違反上架協議、未通過維持審查 |
| 審查機制 | 交易所須設獨立的交易支援審查委員會,審查標準須公開 |
| 用戶保護 | 事前公告理由與時程,提供清算交易期與資產轉出期 |
資料來源:Bloomingbit、TokenPost
下架須給用戶出場時間 交易所須設獨立審查委員會
Bloomingbit報導指出,草案將「交易支援」列為獨立的業務類別,幣種上架後須定期接受資格審查,間隔由總統令訂定。交易所必須設立專門的交易支援審查委員會,評估資產的技術穩定性、發行與分配結構、投資風險以及對市場秩序的影響,審查標準需對外公開,金融委員會也可訂定細部標準。
為避免利益衝突,草案要求負責上架審查、維持或終止決定的單位,必須與交易所的業務部門分開運作。在下架程序上,發行方可以提出申辨;若下架對用戶影響重大,交易所需征詢意見,並提供清算交易期與資產轉出期,且要事前告知用戶下架理由、時程與保護措施。
共同民主黨第4份數位資產框架法案 南韓監理密集推進
根據Bloomingbit報導,這是共同民主黨提出的第4份數位資產框架法案,先前已有議員閩炳德(Min Byung-duk)、李強一(Lee Kang-il)與朴相赫(Park Sang-hyuk)各自提案。TokenPost則指出,報導中未揭露該法案的議案編號。
南韓加密監理近期動作頻頻。品傳媒先前報導,幣安駭案後南韓金融委員會緊急召集國內交易所、研議提高冷錢包比例;南韓加密貨幣課稅也可能第4度延後。上架幣重審草案則把焦點放在交易所的幣種管理與用戶保護。
目前草案仍在提案階段,須經國會審議,最終條文與生效時間尚未確定。後續可觀察此案是否與其他數位資產法案併案審查、「高風險資產」的具體判定標準,以及金融委員會將如何訂定審查細則。
常見問題 FAQ
南韓草案要求交易所多久內完成上架幣重審?
既有上架資產須在法律生效後1年內完成重審,高風險資產則須在6個月內優先審查。兩個期限都從法律生效日起算。
幣種未通過重審會怎樣?
交易所必須啟動終止交易支援的程序,並讓用戶有機會賣出或轉出資產。影響重大時,還須提供清算交易期與資產轉出期,並事前公告理由與時程。
這項草案已經通過了嗎?
尚未通過。草案於10月29日提交國會,仍須經過國會審議,最終內容與生效時間未定。
參考資料
- Bloomingbit:South Korea Lawmaker Jeong Tae-ho Proposes Bill to Reassess All Listed Digital Assets Within One Year
- TokenPost:South Korean Bill Would Give Exchanges One Year to Review Supported Assets
※本文內容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加密貨幣價格波動劇烈,投資前請審慎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
※本文由 AI 輔助撰寫。首圖為示意圖(圖/Freepi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