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雜誌 MyHousing
針對外界質疑出售聯合開發住宅恐影響市民居住權益,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表示,依中央核定的捷運建設財務計畫,土地開發收益本為重要自償財源之一,相關收入須回補捷運建設支出。在整體路網持續擴展下,目前包含已通車、興建中以及未來南北環與東環等計畫,自償性債務已累積達1,580億元,財務壓力沉重。
捷運局指出,現行聯開宅租金收入已難以支應利息支出,若僅依賴出租機制,恐難有效降低債務,因此適度出售部分聯開住宅,以加速財務結構調整,有其必要性。同時,市府已調整政策方向,強調在財務永續與市民居住需求之間取得平衡。
根據最新「捷運土地開發公有不動產處分作業後續處理原則」,現階段僅針對3類資產進行處分,包括2025年後新分回的聯開宅、出租中的3房以上住宅,以及部分商辦空間;至於出租中的2房以下住宅,則暫時保留不出售,以維持租屋市場供給。

此外,市府也透過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編列預算,將部分3房以下住宅以市價購回並轉作社會住宅,藉此補足社宅量能,回應市民居住需求。
此次首批送交議會審議的案件,為捷運萬大線中和高中站聯開宅,共計15戶住宅,後續須經市議會通過後,方可進行公開標售。
捷運局強調,在兼顧承租戶權益下,3房以上住宅將待租期屆滿後再行處分,並維持約7成戶數持續出租。同時,租金制度也將逐步檢討回歸市場機制,所有標租與標售價格,均須經專業估價及審議程序訂定。
面對龐大建設債務,市府認為透過制度化處分部分資產,是避免財務負擔轉嫁未來世代的重要手段,亦是在都市發展與居住正義之間尋求平衡的現實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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