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曉菁
家人過世後留下房產,究竟該由所有繼承人共同持有,還是集中由一人繼承?富邦人壽保險業務余俊德指出,不少家庭為了追求「公平」,或為了避免傷感情,往往選擇讓所有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房產,但這樣的安排看似公平,實際上卻可能為未來埋下爭議,甚至衍生共有房產難以處分、家族訴訟等問題。
余俊德分享,他時常遇到的案例,大多是「父親過世,留下老房子,目前由母親與長子同住,而兩位女兒已出嫁」等狀況。他說,家屬往往會詢問房子究竟該由誰繼承,或是否由所有人共同繼承比較公平。
對此,余俊德表示,選擇共有房地產雖然符合多數人的直覺,但未來只要其中一位共有人有資金需求,想出售持分、設定抵押,甚至下一代再度繼承後,共有人數持續增加,都可能讓房產難以管理與處分,增加家族紛爭風險。

針對這類情況,余俊德建議,可趁家庭成員仍有共識時,透過「兩步驟」規劃,降低日後爭議。第一是由母親透過「協議分割繼承」,在所有繼承人同意下,由母親單獨繼承房屋。余俊德表示,因屬繼承程序,依法不涉及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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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則是由母親透過二親等買賣方式,將房屋出售給經濟穩定的孩子。余俊德說明,若其中一名孩子具備穩定收入,且原先就與媽媽同住,可以透過向銀行貸款購屋的方式,讓購屋款項直接成為母親的退休資金來源。
余俊德分析,這樣的安排具有三項優點。首先,房屋剛完成繼承,土地公告現值重新計算,在特定情況下土地增值稅負擔相對較低。不過,他提醒,若屬舊制課稅案件,仍須於隔年5月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若適用房地合一稅制,則須依規定於出售後30日內完成申報。
其次,透過買賣取得的資金,可作為母親退休生活及醫療照護的現金流,避免「有房卻沒現金」的情況發生,也能減輕子女未來照顧父母時的經濟壓力。余俊德也建議,可以視家庭需求,搭配保險規劃及指定受益人,提升資產傳承效率。
第三,余俊德認為,房屋若在母親生前即透過合法買賣轉換為現金,未來遺產內容將不再是房屋本身,有助於降低後續因房產分配或特留分衍生的爭議。
最後,余俊德提醒,家人離世後,除了面對悲傷情緒,繼承程序也涉及法律、稅務及時間限制,若能及早做好資產與傳承規劃,不僅有助於降低家族糾紛,也能讓資產更有效運用。
*本文內容由粉絲專頁「富邦俊德」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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