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魏思霖/高雄報導
檢調一口氣搜索30處,醫界大老被羈押禁見。
中部醫學中心彰化基督教醫院的郭姓前院長,上個月被檢方以涉嫌背信、業務侵占與洗錢聲押。檢方懷疑,他與前副院長、一名醫療器材商,在未經醫院同意下設立子公司,並簽下對醫院不利的合約。法院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郭姓前院長從2008年起擔任院長近10年,之後又任協同總院長。檢調這次查扣了大批合約文件、帳冊與電磁紀錄,正在釐清資金流向。

案件仍在偵查,當事人仍受無罪推定。但醫院弊案在台灣並不陌生。本報專訪現任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律師、長期承辦白領犯罪案件的刑事律師 — 張奕晨,拆解醫院弊案最常見的劇本。
同樣在彰化,12年前的空殼公司
2014年,同樣在彰化的另一家醫療集團也爆發採購弊案。
根據學者整理,集團總裁的姪子被指成立一家空殼公司,先向藥廠買藥,再轉賣給集團旗下的醫院。檢方懷疑,藥價差額和議價折讓流進了這家人頭公司。
更荒謬的是,這家公司的辦公地點與業務運作,就在醫院的財務部裡。
總裁的長女是董事,三女是監察人兼財務長,採購和稽核也全由家族與親信把持。檢方以背信、業務侵占偵辦,最後考量涉案人多年對醫療的貢獻,在他們切結不再犯、承諾支付處分金後,給予緩起訴。
「中間商不是罪,問題是這個中間商是誰的。」高雄刑事律師張奕晨說。
醫院掏空的三種典型手法

張奕晨歸納,醫院弊案通常脫不了這三招:
第一,親友開公司當中間商。醫院原本可以直接跟原廠買,卻多繞一手,價差留在自己人口袋。
第二,關係人交易。醫院跟董事、院長自己或家人的公司簽約,價格、條件都對醫院不利。
第三,一人兼任多家醫院董事長。利益在不同法人之間搬來搬去,外人根本看不出來。
學者特別點出,真正的關鍵往往不是掛著採購頭銜的人,而是沒有職銜、卻握有決策權的人。
為什麼醫院比上市公司更難管?
上市公司有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公開財報,掏空還有更重的特別背信罪等著。
醫院不一樣。以醫療社團法人來說,出資人可以按出資比例分配盈餘,性質很像公司,但法律對它的治理要求遠不如公司法周延。財團法人醫院還有董事親屬比例的限制,社團法人連這一條都沒有,董事、監察人、財務長全是一家人,監督形同虛設。
行政院曾在2017年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想限制同一人同時擔任多家醫療法人董事長、要求設置監察人,但學者批評,多數條文根本管不到社團法人。
財務資訊也只在年度結束後申報,不主動、不即時。健保藥價、藥商報價與進貨流程,只有核心的少數人知道。學者直言,醫院的白領犯罪,往往要靠內部人爆料才會曝光。
照老闆指示做,員工也可能被起訴

背信罪最重可處5年徒刑,業務侵占則是6個月以上、5年以下;金流一旦被認定是在隱匿不法所得,還可能再加上洗錢。
張奕晨特別提醒醫院的財務、採購、稽核人員:「老闆叫我做的,在法律上不是免死金牌。」經手空殼公司轉單、配合做帳,都可能被認定為共犯。
至於緩起訴,也不等於沒事。緩起訴附有條件,期間內再犯或違反條件,檢方可以撤銷,重新起訴。
張奕晨律師給醫院員工的三個提醒

第一,可疑指示留書面。用簽呈、Email要求主管具名交辦,不要只聽口頭。
第二,不簽不合常規的交易。價格明顯高於行情、廠商來歷不明,先提出疑問並留下紀錄。
第三,發現異常先諮詢律師。評估向地檢署或衛生主管機關檢舉的管道,也保護自己的工作權。
「醫院救人,但醫院的錢不會自己救自己。」高雄律師張奕晨說。
【張奕晨律師】簡介
學歷:
高雄中學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
現職與經歷:
和府法律事務所 — 訴訟律師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 律師
矯正署高雄監獄 — 外聘講師
【白領犯罪與背信案件推薦 — 張奕晨律師】
電話:0919-70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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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彰基前院長涉背信收押!醫院弊案怎麼發生?律師拆解醫院掏空3大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