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立法委員 鄭正鈐
賴政府上台以來,面對國會的不同意見,往往不是先溝通,而是先貼標籤;不是提出可協商的替代方案,而是動輒指控違憲。對部分法案,即使覆議遭到否決,仍以不副署阻止生效,到了後來則連覆議都不提,直接不副署。

這樣的作法,實質上不是在解決朝野僵局,而是由行政權單方面宣告,只有行政院同意,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才算數。法案只要賴清德不喜歡,就由卓榮泰不副署;即使法律已經公布,賴政府也敢拒絕編列預算、拒絕執行。賴清德的問題,已經不只是英國<<經濟學人>>專文指出的個性固執,而是把個人意志凌駕於民主制度之上的獨裁式治理。
這樣的權力性格並非第一次出現。他擔任台南市長時,曾以議長涉賄為由,長達234天拒絕進入市議會備詢,甚至帶領市府官員集體拒絕列席。監察院最終認定他違法架空地方立法權、動搖民主法治原則,並通過彈劾。
如今當上總統,同樣的權力性格再次出現。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只要符合賴政府的意思,就叫做民主,不符合賴政府的意思,就被貼上違憲、擴權、毀憲亂政的標籤。過去是賴清德自己不進議會,現在則是透過卓榮泰,讓行政院拒絕承認立法院的決議。手段不同,權力邏輯完全相同:順我者才是民主,逆我者就是違憲。
只有支持自己的民意才算民意,只有符合自己意志的法律才肯公布、執行,這與「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獨裁式治理,有何不同?
行政院長卓榮泰至今已拒絕副署7項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公布法律,須由行政院長副署。釋字第419號也將副署列入總統與行政院長相互制衡的制度設計。換言之,副署是總統與行政院長之間的制衡,不是讓行政院長拿來否決國會的武器。
行政院若反對三讀法案,憲法已有覆議程序。過去是覆議輸了仍拒絕副署,現在連覆議都不提,就直接封殺國會三讀法案。卓榮泰把副署制度扭曲成對國會的否決權。他只憑自己的違憲判斷,就能阻止立法院多數決議生效,讓三讀通過的法案無法公布施行。
他一面把自己當成憲法法庭,判定法案是否違憲;一面又把自己變成「太上國會」,決定三讀法案能否生效。這難道不是以副署之名架空國會的行政獨裁?說穿了,賴政府現在的邏輯就是:立法院三讀通過不算數,要卓榮泰點頭才算數。但三讀通過的法律,不是送交行政院長審核的草案。
立法院是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的國會,不是行政院的「立法局」,卓榮泰更不是立法院的上級。以不副署阻止法案生效,不是憲政制衡,而是行政權公然越界,架空國會、踐踏人民透過國會行使的立法權。
賴清德總統宣布,明年將普發現金一萬元,讓全民共享「AI紅利」。只要政府財政有餘裕,願意把經濟成果回饋人民,我當然支持。今年五月,我與羅明才、李彥秀等23位立委共同提出《因應中東戰事穩定民生經濟發放全民支援金特別條例草案》,主張今年普發一萬元。目的就是因應能源及原物料價格波動,減輕物價上漲對家庭生活的衝擊,同時支撐消費與內需。


法案一提出就被民進黨批評是「錢坑法案」,甚至遭到「不如每個月發十萬元」的嘲諷。短短三個月後,同樣是普發一萬元,換成賴總統宣布,「錢坑」就變成了「AI紅利」。財源不同,可以分別檢視。政策目的不同,可以分別評估。但普發現金究竟是「錢坑」還是「紅利」,不能只看由誰提出。只要是為民謀福,就不應該雙標。
今年與明年的一萬元,政策目的並不相同。今年是因應物價上漲與民生壓力,明年則是分享AI帶動的經濟成果。一個是救急,一個是分紅;救急不能等,分紅也不該省。
因此,賴總統明年普發一萬元,我支持。今年的民生支援金,政府也應立即盤點財源、儘速提出方案。今年的一萬元今年發,明年的AI紅利明年發。




